将个人包括进来,是合同法的一个特点。增加了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同时规定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在内的数据电文都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
“代位权”,即第三方可以在人民法院的支持下代对方向另一方要钱。这被认为是解决三角债的一剂良方。
不安抗辨权。那些公开宣布捐款而事后又不捐的行为将成为违反合同法的行为受到追究。因为“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都属于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而“禁止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也将避免忽视工程质量和工程承包中的腐败,使1998年桥塌路陷的悲剧不再重演。